獎勵方式與義務
本競賽分為以下 6 組:
「A.軟體與嵌入式平台應用組」、
「B.綠能與控制應用組」、
「C.健康照護應用組」、
「D.TEMI物聯網應用組」、
「E.MicroChip數位訊號處理器應用組」、
「F.國際組」。
一、
各組得獎隊伍獎勵:
第一名給予學生獎金肆萬元/隊,
第二名給予學生獎金貳萬元/隊,
第三名給予學生獎金壹萬元/隊,
佳作若干名;
前三名均給予獎牌、獎狀(教育部),佳作給予獎狀(大會)。
※大會得依評審委員意見,必要時某些分組的獎項可從缺。
二、
競賽獎勵領取注意事項:
1.
競賽結束後先行頒發獎狀和獎牌,而個人得獎證明將於事後郵寄至各得獎學校(指導老師)。
2.
發給之獎金應依規定先行扣繳所得稅,各組參賽人員請自行協調一獎金領取代表,大會將對該代表預扣繳所得稅後匯款。
3.
各組前三名以教育部名義頒發獎狀,其餘以大會名義頒發獎狀。
三、 被選出參加國際賽隊伍注意事項:
1.
被選出參加國際賽的隊伍,有義務參加國際賽,並將予以補助經費。
2. 可自行擇定相關之國際競賽參加,經大會審核同意後,將予以補助。若未參加國際賽將不頒發獎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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